螳螂平台商家虚假宣传管理规范-北京螳螂科技有限公司
为维护私域平台健康生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特制定本规范,以明确创作者在内容创作与推广中须杜绝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维护私域平台健康生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特制定本规范,以明确创作者在内容创作与推广中须杜绝的虚假宣传行为。
1.2 虚假宣传定义
本规范所称“虚假宣传”,指创作者在螳螂系统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播、视频、粉丝互动等任何形式的内容创作及推广,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发布与所推广商品或服务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足以误导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的行为。
1.3 合规倡导
- 真实客观原则:所有宣传内容应以事实为依据,对商品或服务的描述应客观、准确、全面。
- 信息可验证:对关键信息(如功效、成分、价格对比、资质)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检测报告、授权书、价格记录截图)以备核查。
- 明确标注:如内容包含广告营销性质,应按平台要求进行显著标识。对商品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局限性,应予以必要提示。
- 用语审慎:避免使用绝对化、无法验证的用语(如“最高级”、“最佳”、“100%有效”)。
二、规范要求
创作者在商品推广前,有义务核实商品的详细宣传信息,确保所从事的商品宣传真实、客观、准确,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2.1 产品属性虚假
禁止对商品的客观特征或基本信息进行不实描述,确保宣传信息与实物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 外观不符:指商品款式、颜色、图案、形状等商品信息与商品实际情况不一致。
- 规格不符:指商品大小、重量、数量等具体规格信息与商品实际情况不一致。
- 材质虚假:指商品材质或其成分含量信息与商品实际情况不一致。
- 品种产地虚假:指商品品种、产地等来源信息与商品实际情况不一致。
- 工艺/年代虚假:指商品的生产工艺、制造年代等商品信息与商品实际情况不一致。
- 价格虚假宣传:指商品在宣传中的售卖价与消费者实际购买价格不一致或出现引人误解或虚假宣传的描述。如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谎称“限时低价”、“最后XX件”等营造稀缺紧迫感,但实际并未有对应优惠或库存。
- 专利/荣誉/销量虚假:商品专利认证、荣誉、奖项、某行业/平台/渠道的销量荣誉、权威研发单位、效果指数等商品信息与商品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行为。
2.2 功效/效果虚假
不得针对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效果、性能等作出夸大或虚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2.2.1 功效虚假:对商品功效进行没有依据、虚假夸大的描述。
常见违规类型:
(1)宣称不存在的功效(指无中生有、虚构或无法证明的功能)
- 虚构商品本身不具备的功能或效果。
- 夸大商品的实际功效,进行不实描述。
- 使用无法证实或杜撰的科技概念、专利或研究成果进行宣传。
(2)无依据的断言或保证(对产品功效作出没有依据的确定性声明)
- 直接声称产品效果必定达到某种程度。
- 利用他人名义为产品效果背书。
- 宣称“使用本减肥产品一定能瘦20斤”。
(3)宣称非正常用途(宣传不恰当、不安全的使用方式)
- 将非食品类商品描述为可食用。
- 宣称可替代母乳、药品等重要物品。
- 普通营养品宣传可替代治疗疾病的药品。
2.2.1 涉医功效虚假: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宣传普通商品具有医疗保健等功效。包括但不限于:
- 明示或暗示普通商品具有医疗效果、可治疗或预防疾病、可调节身体机理,或借助医疗、疾病相关术语误导消费者
- 使用医疗及病理性术语,如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免疫调节、止血、补血等误导消费者;
- 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例如治疗、治愈、治愈率、康复率等,让消费者误解商品具有医疗功效。
- 引用或暗示医学研究、专家、机构推荐,误导消费者。
- 展示使用前后的对比效果,暗示具有治疗或显著改善作用。
- 明示或暗示该商品为健康、保健的必需用品。
常见的商品及功效宣传范围说明
| 商品类型 | 定义 | 功效宣传标准话术 | 常见的违规内容 |
| 保健食品 | 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蓝帽商品 | 可以宣传批准的保健品功效,需要强调“辅助、改善、帮助、调节、缓解”的保健效果 | 超备案范围宣传将保健功效宣传为医疗功效 |
| 医疗器械/保健用品 | 有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注册证的械字号商品 | 辅助治疗功效 | 超备案范围宣传将辅助治疗宣传为预防/治疗医疗功效 |
| 普通食品 | 普通入口商品 | 食用营养价值 | 违规宣传保健、医疗功效 |
| 药食同源商品 | 中药饮片具有某些药食同源功效 | 商品成分宣传药食同源功效 | 违规宣传保健、医疗功效 |
2.2.2 特化功效虚假:普通化妆品宣传特殊化妆品功效,或特殊化妆品宣传其不具有的功效。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其生产和宣传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2.2.3 功效虚假-特殊用途:对商品丰胸、壮阳、减肥、增高功效进行没有依据、虚假夸大描述,引人误解的营销推广行为。
2.3 宣传行为/资质虚假
涉及宣传手段、认证信息、商业资质等方面的不实陈述,包括但不限于:
(1)虚假陈述与伪造
- 数据与评价造假:虚构或篡改销量、浏览量、点赞量、互动数据,或通过刷单、寄送空包裹、利诱好评等方式伪造商品评价和交易记录。如在直播中显示虚假的在线人数或成交额滚动信息。
- 跨境或免税虚假:境内商品宣传为跨境免税直供商品,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此误导消费者。(2)承诺与服务不实
- 发布虚假服务信息:即通过直播/短视频、商详页等推广形式,发布虚假服务信息,做出不实服务承诺。
- 物流与服务承诺不实:做出无法兑现的发货时效、快递服务、售后政策(如“无条件退换货”、“终身保修”)等承诺。如承诺“当日发货”,但实际多日不发货;宣称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但实际设置隐形门槛拒绝退货。(3)资质与背景虚构
- 向消费者展示虚假的企业资质、讲师资质、商品资质,如宣传讲师为营养师或医师,但实际该讲师无任何相关证书。(4)违规表述
- 使用广告违禁词:在商品宣传时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包括但不限于:
- 滥用极限用语:“最佳”、“全国首家”、“独一无二”等未经证实的词语;
- 权威性错误表述:“国家级”、“顶级”、“领导人推荐”、等无依据的权威称呼;
- 绝对性夸张词汇:“绝无仅有”、“永久”、“万能”等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
- 虚假承诺类词语:“包过”、“保值升值”、“一次通过”等高风险诱导类表述;
- 迷信色彩宣传:“旺财”、“辟邪”、“招财进宝”、“带来好运”等带有迷信色彩的用语。
2.4 严重及其他虚假宣传
2.4.1 宣传售卖严重不一致(类型、款式、规格、数量)
宣传售卖的商品与消费者实收商品,存在明显不一致(包含但不限于:类型、款式、规格、数量等)。
2.4.2 严重虚假宣传
- 功效严重虚假宣传
(1)宣传售卖商品对重大疾病有效果(含暗示宣传,常见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瘫痪等)。
(2)宣传售卖商品有特殊功效(例如明示或暗示宣传商品减肥、壮阳、丰胸、增高等),但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关证明,且宣传中存在不当内容(例如低俗色情等)、或刻意规避平台管理(如刻意遮挡、使用错别字/特殊符号/行业暗语言等方式进行商品描述或展示)等情形。
(3)宣传售卖商品时进行断言式保证或功效、效果与消费者实收商品明显不一致。
- 文物严重虚假宣传
(1)宣传售卖假冒字画/古钱币/古陶瓷等古董、文物等违规商品的行为。
(2)存在明示普通陶瓷类商品、现代工艺品为古董、文物的行为或类似描述(如“古玩” “回流” “老货” “老物件” “文玩”等),或通过老仓库、商品做旧、展示类似古董的底款等暗示商品为古董、文物。
2.4.3 其他虚假宣传
除以上场景外,其余涉及商家在信息发布中含有不实信息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违规处理
商家违反本规范,平台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示警告、内容下架、暂停直播权限、暂停商品分享功能、封禁账号等处理措施。
| 违规情节 | 违规定义 | 违规处理 |
| 情节轻微 | 首次违规,未造成负面影响 | 预警整改 |
| 情节一般 | 累计违规2次或造成轻微实质损害 | 预警整改,48小时未整改商品下架 |
| 情节严重 | 累计违规3次或14天内3场重复违规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 下架商品、直播中断、关闭商品上架权限1天 |
| 情节特别严重 |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引发大量投诉或恶意规避处罚 | 内容下架、商品封禁、店铺清退 |